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创 山西HR俱乐部 山西人力资源工作者俱乐部 今天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文件
并企养[2020] 30号
关于做好2020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轻参保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依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63号)和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 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社保局函[2019]42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继续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现就2020年参保单位缴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缴费范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的所有参保单位都要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凡与参保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全部用工,都要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范围。
提示温馨:下一步社保机构可能会加大监督力度。
二、缴费基数申报
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如实申报2020年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应如实申报上年度职工本人全部工资收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系统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发[2020] 67号)文件规定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自动核定封顶和保底缴费基数,并反馈参保单位作为职工本年度缴费工资基数。
参保单位在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必须如实填写本单位职工2020年度《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呈报表》,将申报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表由参保单位存档)。参保单位缴费申报时,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相关信息,信息系统生成《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参保单位进行核对。
(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即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并在每月随人员增减相应调整。
(三)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申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 43号)文件规定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2739元至14496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三、实行单位申报承诺制
参保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做到诚信申报,并以《承诺书》(附后)的形式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承诺所申报的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因申报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
四、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流程
参保单位申请开通网上经办服务一-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参保单位打印 《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进行核对--征缴科点击保存并收回参保单位《承诺书》-启用新基数(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五、档案管理
参保单位的《承诺书》由征缴科负责整理归档。
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要本着对单位和职工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缴费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按期、完整、负责地做好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工作。各参保单位要依法履行养老保险申报及代扣代缴义务,严格执行月申报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承诺书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4日
申报范围及口径
01减免执行范围
全市中小微企业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全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免征和缓缴政策。
02缓缴执行范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不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继续缓缴企业养老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公布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03缴费基数范围
按照省统计局提供计算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相关数据及计算方法,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987元/年(月平均工资为4832元)。以此为依据,确定2020年企业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4496元,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月缴费基数标准2739元。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在此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关于2020年度减免缓政策、缴费基数等政策文件全文请在公众号输入“基数”参阅
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山西省网上经办平台https://sxqy.msyos.com完成注册
注册步骤如下:
(1)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经办服务平台使用浏览器(推荐使用 IE、搜狗浏览器等 IE 内核浏览器),打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上经办服务平台】;也可以在浏览器直接输入网上经办平台地址进行访问。(https://sxqy.msyos.com/)
(2)点击【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经办服务平台】。
(3)点击“注册”。
(4)进入用户注册界面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注册信息的填写。填写完成后,点击“立即注册”进行提交。(登录用户名为单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为单位业务经办人本人的手机号码,用于登录时进行手机验证码检验登录)
(5)完成注册。
2、开通应用
进入“网上经办服务平台”(https://sxqy.msyos.com/)页面,在“相关下载”页面下载“网上经办业务承诺书和“网上经办入网申请表(在线)”如实填写并盖章。(也可公众号直接输入“21”或“网上申报”下载附件3、附件4)
3、填写完毕之后将“用户承诺书”,“入网申请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登记证书发送到tyqbwssb@163.com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年底前送回养老支付大厅D63号窗口。
4、在“个人年度申报模块”按说明完成申报。
5、将《承诺书》交至征缴科,启用新基数。
承诺书样表下载:(公众号输入“承诺书”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39q_fVYLZ3rJrDBw2MULBA
提取码:kjqk
(二)窗口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以Excel格式在征缴窗口报盘(人数多单位可到窗口拷盘)
基数申报报盘表下载:(公众号输入“基数”)
https://pan.baidu.com/s/14bVFK85vHqkPl-jx-MZiOQ
提取码:uamw
个人编号 | 姓名 | 使用年度 | 工资开始年月 | 工资截止年月 | 月工资 | 月数 |
10*****791 | 张某某 | 2020 | 201901 | 201912 | 12 | |
10*****811 | 郑某 | 2020 | 201901 | 201912 | 12 |
2、将《承诺书》交至征缴科,启用新基数。
承诺书样表下载:(公众号输入“承诺书”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39q_fVYLZ3rJrDBw2MULBA
提取码:kjqk
(三)注意事项。
温馨提醒:
1.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尽量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实行“不见面”办理。
2、2020缴费基数申报文件及业务用表打包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fpICR70KbRjXWYRUMapX5Q
提取码:aq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