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中增加考试环节的通知
晋建人字〔2021〕60号
各市住建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省直有关单位职称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职称评审的有关要求,我省建设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放宽外语、论文、学历等“硬约束”,打破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切实破除了人才发展制度藩篱,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高级职称申报人数和评审通过人数逐年大幅提升。但从职称评审结果来看,参评人员普遍存在理论水平不高、对前沿技术掌握不多、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引领性、公正性,提高评审质量,经省人社厅同意,我厅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中增加考试环节,以考促学,以考促研,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理论知识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为建筑学等16个专业,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
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住建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住建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住建领域前沿技术。具体见《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2021年版)》
三、结果运用: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按比例进行淘汰。
四、有关要求:职称评审考试不指定用书,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山西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考试大纲(2021年版).docx
(主动公开)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5日